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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予的财产离婚要分吗?

发布时间 2024-12-10 浏览 237 分类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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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予的财产是否需要在离婚时分割取决于该财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或双方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与给其中一方,则视为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则通常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赠予的财产离婚要分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当父母赠与子女财产且未明确指定该财产仅归配偶中的一方所有时,该财产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在离婚的情况下,这部分财产原则上是可以被要求分割的。但如果父母在赠与时明确表示这份礼物仅属于其子女个人,则这部分财产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关键在于证明父母是否具有明确的赠与意图以及他们是如何表达这一意图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共同债务怎样在离婚时分担?

在离婚案件中,共同债务的分担是一个关键问题。根据现行法律,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负有共同偿还的责任。这表明,在离婚过程中,原则上这些债务应该由双方按照一定比例或方式共同承担。具体的分配方案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形成的原因、资金的具体用途以及双方当前的经济状况等。鼓励夫妻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未果,则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裁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关于父母赠予的财产是否会在离婚时被分割的问题,主要取决于该赠与行为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及是否有明确的指示表明该财产仅归属于某一方。在实践中,建议通过书面形式固定相关证据,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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