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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4-12-30 浏览 142 分类 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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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律,法院受理破产申请需满足特定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涉及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债权人的权利保护以及相关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条件是什么?

当法院考虑是否接受破产申请时,首先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保这些材料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是由债务人自己提出破产申请,那么必须证明该债务人已经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并且其现有资产不足以支付所有债务或明显缺乏偿还能力。而对于债权人发起的破产申请,则需要提供证据显示债务人确实无法清偿已到期的债务。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案件涉及到公共利益等特殊情况时,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形作出不同于常规的处理决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一款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破产后发现遗漏债权如何处理?

在破产程序中,如果发现有遗漏的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向管理人申报该债权。即使是在破产财产已经开始分配之后才发现的遗漏债权,也应允许债权人进行补充申报为了确保破产程序能够顺利进行,并保护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对于迟延申报的债权可能会施加一定限制。例如,这些迟延申报的债权可能无法参与已完成的财产分配,而只能在后续还有剩余财产可供分配时获得清偿。此外,如果因为迟延申报给其他债权人造成了损失,那么该迟延申报的债权人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可以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及资产不足以覆盖全部负债等情况。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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