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屋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拥有的房产。对于共有产权房屋是否能够单独出售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共有人之一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这意味着,在没有得到所有共有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位共有人均无权单独出售该共有房产。
共有产权房屋能否单独出售?
共有关系是基于共有人之间的协议或法律规定而形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共有财产的处理,明确了共有人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其中特别重要的一点在于,除非共有人之间有特别约定,否则要处分(如出售)共有不动产时,需要获得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是全体共同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这意味着,如果某一方想要单独出售属于多人共有的房产,则必须先取得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否则,该出售行为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共有产权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共有产权房产的分割应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当共有人就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或收益发生分歧时,首先应当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未果,则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依法裁决。在进行共有房产的分割过程中,需要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并且要充分考虑每个共有人对于该财产的实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同时,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某一方处于生活困境),法院也会适当考虑到这些具体情况,以做出更加公正合理的判决。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除非事先存在特殊约定或已取得足够比例(即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其他共有人的明确同意,否则共有产权房屋不能由某一共有人单独决定出售。这既是为了保护每一位共有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也是为了维护共有关系中的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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