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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 2025-02-22 浏览 420 分类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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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上,法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强调公平原则,同时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程度等因素。财产分割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大部分。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除非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视为共同财产。当离婚时,这些共同财产应依据平等原则进行分配对于个人特有的财产,则归属于各自所有。此外,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还需综合考虑具体情况,例如如果一方为家庭生活做出了较大的牺牲,法院有权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协议离婚程序怎样进行呢?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基于自愿原则,就终止婚姻关系及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并依法定程序完成离婚手续的过程。这一过程主要包括两个步骤: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书;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公民同外国人在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力求达到最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温馨提示〗以上是对“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的相关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若您需要更深入的法律咨询,请访问中国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团队将为您提供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和建议。祝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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