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依然享有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此情况下的关键在于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及及时进行工伤认定。
未签订合同发生工伤应该如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便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也应当依法处理相关事宜。对于工伤事故,《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员工因工受伤时所享有的权益保障措施,这并不受是否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影响当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时,首先需要通过合法途径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接着,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并根据最终的认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应怎样发放?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当劳动者因工受伤或患上职业病而需要接受治疗时,其工资待遇应当得到保障。具体而言,在规定的停工留薪期间内,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者原有的工资和福利标准支付工资。如果治疗时间超过了停工留薪期,则后续的工资待遇将依据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及其能否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等因素来决定。这样既保证了受伤或患病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也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尊重与保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工伤事件,劳动者仍然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获得应有的保障和支持。重要的是要及时采取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及尽快完成工伤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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