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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商标有效期过后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5-03-03 浏览 257 分类 公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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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有效期过后,权利人可以通过办理续展手续来继续享有商标权。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续展,则该商标将被注销,失去法律保护。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仍有机会恢复商标权。

商标有效期过后怎么办?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从获得批准注册之日开始计算。如果权利人希望在有效期结束后继续拥有该商标的权利,必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续展申请,并支付相应的费用。此外,《商标法》还规定了一个宽限期制度:即使错过了常规的续展期限,在有效期结束后的六个月内提交续展请求并支付额外费用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完成商标的续展手续。但如果超过了这个六个月的宽限期仍未申请续展,则原注册商标将被正式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异议申请应在何时提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已被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若认为该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或与个人已有的权利产生冲突,任何人均可在该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这一规定明确了提出商标异议的时间限制,旨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对于即将到期或已经过期但不超过六个月宽限期的注册商标,及时提交续展申请是维持其有效性的关键步骤。建议密切关注商标状态,并尽早规划相关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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