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患者通过非正规渠道就医时,其权益保障面临较大风险。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医疗行为应当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进行,并由具备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实施。否则,患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医疗事故非正规渠道就医权益能否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没有获得相应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医疗活动都是违法的行为。如果患者选择了非正规渠道接受医疗服务,那么提供这些服务的人员可能并不具备必要的专业资格和条件。一旦出现医疗事故,不仅追究责任的过程会变得非常复杂,而且受害者由于缺乏有效的证据支持,其赔偿请求也可能会难以实现。此外,《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因过失导致他人受到损害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在非法行医造成伤害的情况下,受害者通常会面临很大的举证难度。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事故误诊导致损失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患者因医疗事故中的误诊而遭受损失,有权向涉事医疗机构请求相应的赔偿。赔偿范围广泛,不仅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如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等;还包括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害补偿。对于那些由于误诊而导致严重后果(例如残疾或不幸去世)的情况,受害者或其家属还可以主张获得额外的赔偿,比如残疾赔偿金或是死亡赔偿金等特别项目。这些规定旨在为受到不当医疗服务影响的人们提供必要的法律保护与经济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由其所在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在非正规渠道就医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及后续维权难题,建议广大民众务必选择正规医院就诊,确保自身健康安全的同时也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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