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引发争议时,根据现行法律,首先需要审查该格式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无效情形。若格式条款存在不公平、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对于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合同格式条款引发争议咋办?
在处理由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引发的争议时,核心问题在于评估这些条款是否合法有效及其正确的解释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某格式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比如通过限制或排除消费者权利来减轻提供方的责任,那么这样的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另外,在双方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存在分歧的情况下,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倾向于保护非格式条款提供方的利益,并采取有利于该方的解释方法。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当事人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合同违反诚信原则的后果?
当合同的订立或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或双方未能遵守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时,即被视为违反了诚信原则。根据法律框架,如果合同一方的行为违背了这一基本原则,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要求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并且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更进一步地,在特定情况下,即使合同已经正式成立并开始生效,但若发现其内容严重违背诚信原则,并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相关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合同无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虽然这条主要针对的是不可抗力情形下的责任免除问题,但从中也可以看出对于合同履行中诚信原则的要求。
面对合同中格式条款所引发的争议,应首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断其有效性及合理性,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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