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集个人信息时需要获得信息主体的同意。这是基于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以及维护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
企业收集数据是否需同意?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企业在收集个人信息之前,必须向信息主体明确说明收集、使用这些信息的目的、方法及范围。只有在获得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后,企业才能进行数据收集活动。这一规定旨在保障个人对其信息的控制权,并预防信息被非法使用或泄露。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个人信息:
(一)取得个人的同意;
(二)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三)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四)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五)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六)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前款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保证处理活动符合该特定目的,不得超出必要范围;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外,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因个人不同意提供其个人信息而拒绝向其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家庭监控录像外泄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隐私权受到严格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获取、使用、公开或者向他人提供他人的个人信息,这其中也涵盖了通过视频监控手段获得的信息。如果家庭监控录像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被泄露出去,这种行为将被视为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此外,若此类泄露导致受害者名誉受损或其他形式的损失,责任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还可能违反刑法中的相关规定,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后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特殊情况外,企业在境内收集个人信息时需遵循“知情-同意”原则,未经信息主体同意擅自收集个人信息将构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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