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律师网

2025年合同格式条款公平性质疑?

发布时间 2025-07-26 浏览 378 分类 合同问题
您的位置:中国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 合同问题

合同格式条款公平性质疑主要围绕着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是否利用其优势地位,设定不公平的条件或限制对方权利,从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法律赋予了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利,并且在某些情况下,该类条款可能直接被认定为无效。

合同格式条款公平性质疑?

当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并在签订合同时未与对方进行协商的条款被称为格式条款。这类条款由于是单方面制定的,往往倾向于保护制定方的利益,可能忽视或损害另一方的权利《民法典》特别设立了对格式条款效力的审查标准。根据这些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必须遵循公平原则来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得通过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如果发现某条款违反了上述要求,则该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合同解释争议仲裁还是诉讼?

在遇到合同解释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两种方式来解决。选择哪种解决方式主要取决于合同双方的事先约定及争议的具体情形。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则通常应遵循该条款将争议提交给指定的仲裁机构处理;若合同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够明确,则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纠纷(例如涉及婚姻、收养等个人身份关系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不允许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针对合同中可能存在不公平性的格式条款问题,《民法典》已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理原则及具体措施。这不仅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市场交易秩序的健康发展。

【温馨提示】中国大律师网法务团队已为您解答了关于“合同格式条款公平性质疑”的问题。若您还需要更多法律建议,请访问中国大律师网获取进一步的帮助。

阅读全文

TOP
Copyright © 2025 中国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