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居关系解除后,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处理。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能力、教育背景以及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配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供了基本原则。当双方未结婚但共同生活时,原则上按照各自所有原则处理财产;如果存在特殊约定或能够证明是共同劳动所得,则可以按约定或实际情况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