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输途中货物丢失的责任划分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时,责任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包括但不限于承运人是否尽到了合理的保管义务、发货方或收货方是否有不当行为等。
承运人对货物包装不当能否免责的问题,关键在于判断包装不当的责任归属。如果货物的包装是由托运人负责,并且托运人未能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正确包装,则承运人可能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反之,若包装不当系由承运人的过失引起,则承运人不得因此而免责。
针对收货方延迟提货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则原则上应当由造成延误的一方即收货方来承担由此给发货方或其他相关方带来的合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