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非法所得财产,由于其获取方式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类财产的处理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婚内非法所得财产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所有财产。如果一方或双方在婚姻期间通过非法行为(如贪污、受贿等)获取了财产,则这部分财产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收入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并在离婚时依据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分配。至于那些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财物,则需按照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可能会面临没收或其他形式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后一方不同意离婚咋办?
当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双方无法直接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离婚的一方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定离婚。
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法院首先会尝试进行调解工作。如果调解未能成功,并且法院认定夫妻之间的情感确实已经破裂,不存在和解的可能性,那么法院将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内非法所得财产不构成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平正义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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