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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停工留薪期间待遇如何?

发布时间 2025-01-08 浏览 519 分类 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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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间,是指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时,在一定时间内仍可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特殊保护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期间内员工的具体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原工资福利不变、社会保险费用继续缴纳等。

停工留薪期间待遇如何?

在员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即停工留薪期),企业应依据该员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支付其工资,并保证其原有的福利待遇不被削减。同时,企业还需继续为该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影响。通常情况下,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但对于伤情特别严重或有特殊情况的员工,经所在地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期限同样不得超过12个月。

【引用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怎样?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员工在工伤期间有权享受特定的工资待遇。具体而言,在停工留薪期间,员工原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对于因工受伤导致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员工,将依据工伤保险基金的规定每月领取伤残津贴;而对于五级或六级伤残的员工,则继续保持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雇主需为其提供适合的工作岗位。如果确实难以安排合适工作的,则由雇主负责按月发放相应的伤残津贴。

【引用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停工留薪期间,员工享有保持原有工资福利水平的权利,同时单位也应履行相应的社会保障义务。对于具体个案中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

『温馨提示』以上是对“停工留薪期间待遇如何”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启发。若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咨询,请访问中国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团队将提供深入的建议和解决方案。祝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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