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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因对方不履行协议要求赔偿?

发布时间 2025-04-09 浏览 158 分类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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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其义务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方式。

能否因对方不履行协议要求赔偿?

当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后,各方都应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则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种责任的形式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因违约行为给非违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受损的一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请求判决强制执行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离婚协议对方拒绝探视孩子如何处理?

当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一方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而另一方却拒绝履行这一约定时,首先应当尝试通过双方沟通协商来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对方仍不配合,那么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享有的探视权,并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该权利得以实现。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根据具体情况,法院可能会做出调整探视安排、甚至采取强制执行等决定,以确保探视权得到有效维护。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当遇到对方不履行协议的情形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受损方确实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违约方主张赔偿权利。但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案例及相关证据材料来判断最合适的解决方式。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详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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