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均属于刑法中关于排除犯罪性行为的规定,但两者在适用条件、目的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正当防卫旨在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则是在面对现实危险时采取措施避免更大损害发生的行为。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是什么?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个人或他人的生命安全、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御性措施。其核心在于“制止”非法行为,即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法侵害作出反应。
正当防卫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存在实际发生的不法侵害;
不法侵害必须处于正在进行状态;
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采取的防卫手段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相对而言,紧急避险指的是为了避免自己或他人面临的生命、健康、自由及财物受到即时威胁时不得不采取的行为。与正当防卫不同的是,紧急避险侧重于通过某种方式“避免”潜在的危害,而不是直接对抗造成威胁的因素。
紧急避险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存在现实且紧迫的安全威胁;
这种威胁不是由于行为人故意造成的;
在当时情况下没有其他更优的选择来消除这种威胁;
因此导致的损害应当小于如果不采取行动可能遭受的更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为保护他人而损害第三方权益合法吗?
在探讨“为了保护他人而损害第三方权益是否合法”的问题时,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分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出于维护公共利益或个人合法权益的目的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可能被认为是合法的。不过,这样的行为必须满足紧急避险的相关条件,并且其手段和程度不得超出必要范围。如果超过了这个界限,则行为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虽然都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制度,但在具体适用上有着严格的界限划分。理解并正确区分二者对于维护自身权益以及遵守法律规定都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