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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高空抛物行为在刑法中如何定性?

发布时间 2025-05-23 浏览 195 分类 侵权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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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行为在刑法中被视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具体情节的不同,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其他相关罪名。近年来,随着此类事件频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对高空抛物造成损害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高空抛物行为在刑法中如何定性?

对于故意从高处抛掷物品,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如果该行为足以造成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被认定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如果上述行为是由于过失造成的,并且导致了严重的后果,那么需要考虑是否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相关罪名。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了在高空坠物事件中建筑物管理人和使用人的责任分配原则。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未成年人实施高空抛物其监护人法律责任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未成年人进行高空抛物等行为时,其监护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此类行为造成了他人的伤害或损失,受害者有权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出赔偿要求。这是因为,在法律上,未成年人被视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是仅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他们所造成的行为后果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来负责。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针对高空抛物行为,在刑法框架下主要依据其主观意图及其所造成的实际危害程度来定性处理,并且民事赔偿责任方面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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