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伤康复效果不理想的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重新进行康复治疗。具体而言,如果初次的工伤康复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劳动者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再次评估,并基于新的评估结果调整康复计划或延长康复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职工在康复期间有权享受护理费补助。具体而言,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在劳动关系中,如果受伤员工拒绝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康复安排,可能会影响到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员工应当配合进行必要的治疗与康复,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放弃部分权益。